各集贸市场、鬼秤大型超市主办者及经营者:
为严厉打击“缺斤短两”“鬼秤作弊”等违法行为,打击维护公平交易环境,巴彦布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市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《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(试行)》(JJF 2184-2025)和《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(试行)》(JJG 1204-2025)。监督局根据新规要求,管理告现就电子计价秤更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鬼秤为什么要换秤?打击
新规针对传统电子计价秤容易被非法改装、用作弊“鬼秤”的巴彦布换问题,全面升级了防作弊技术要求:
(一)开壳锁机,市场授权解锁: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非法打开,监督局将自动锁机无法使用,管理告仅授权人员可通过动态密码解锁,鬼秤从源头杜绝拆机改装。打击
(二)唯一身份,巴彦布换全程可溯:每台电子计价秤出厂须具备唯一身份信息,强制检定时联网核查,信息不符不得进入市场。
(三)统一“三码一封”:生产码、维修码、检定码及铅封必须完整有效,实现全链条管控。消费者扫描秤体二维码,即可核实产品真伪和检定状态。
二、换秤时间节点
2026年1月8日起,新购置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,必须选用符合新规(JJF 2184-2025)的产品。
2027年1月8日起,所有在用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必须符合新规。旧型号秤检定合格的,可使用至2027年1月7日。
在用合规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至2030年1月8日。
三、呼吁以身作则,率先更换
我们郑重呼吁各集贸市场、大型超市主办者及经营者,以身作则,率先更换符合新规的电子计价秤,为维护社会诚信计量秩序起到榜样作用。鼓励其他有条件的经营者尽早更换,原因如下:
(一)规避风险:2027年1月8日后,旧型号秤无法通过强制检定,继续使用将依法处理。
(二)避免扎堆:提前更换可避开换秤高峰,确保货源充足,不影响正常经营。
(三)赢得信任:新秤具备扫码溯源功能,消费者买得放心,诚信经营形象更好。
(四)减少麻烦:新秤防作弊设计完善,杜绝“被作弊”嫌疑,避免因他人行为牵连自身。
四、公平秤配备要求
各集贸市场、大型超市必须配备符合新规要求的公平秤,配备率达到100%。公平秤应置于显著位置,方便消费者随时复核,并定期维护、检定,确保量值准确可靠。
五、提醒更换:务必按时合规
(一)关于新购秤:自2026年1月8日起,所有新购置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,必须选购符合新规的产品,具备“开壳锁机、授权解锁”“三码一封”等功能。购买时请注意:核对铭牌是否标注“依据型式评价大纲:JJF 2184-2025”;扫描二维码核验身份信息;检查铅封是否完好。
(二)关于旧秤使用:目前正在使用的旧型号电子计价秤,经强制检定合格的,可继续使用至2027年1月7日。在此之前,请务必完成换秤计划。
(三)关于强制检定:所有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,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,检定周期为一年。2027年1月8日起,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将按新规程(JJG 1204-2025)开展检定,对旧型号电子计价秤将不予检定。
六、各方责任提示
集贸市场主办者:配备符合新规且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并置于显著位置,确保配备率达到100%;对场内电子计价秤统一登记、备案和申请检定;严禁不合规秤具入场。
经营者:使用检定合格的电子计价秤,不得使用未经检定、超期未检或不合格的秤,及时配备符合新规的电子计价秤,不得使用作弊秤、破坏铅封。
违规后果:使用作弊秤构成欺诈的,适用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“退一赔三”规定;市场主办者包庇纵容的,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。
七、消费者监督
消费者购物时可查看秤体铅封是否完好,扫描二维码核实产品信息。对称量结果有异议的,可到公平秤复核。发现“鬼秤”或短斤缺两行为,请保留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。
让我们共同努力,营造“秤准量足、诚信经营”的良好市场环境!
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6年4月13日